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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补种原则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7-21    【字体:

2008101以前国家已经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为必种疫苗,包括:卡介苗、麻疹、百白破、白破二联、脊灰、乙肝疫苗;2008101日国家扩大免疫后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流脑、乙脑、甲肝等疫苗,凡符合免费接种范围的儿童,一律免费接种;超过免费年龄的儿童则采取自愿接种的原则。

1、未完成2剂次(含强化免疫)麻疹减毒活疫苗(包括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2、未完成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三联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喉破伤风二联疫苗,1214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3、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及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4、未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3剂次。

5、未接种卡介苗的小于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及以上儿童不予补种。

6、无、未完成A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2剂次间隔不少于3个月,3岁及3岁以上儿童直接补种A+C群流脑疫苗,而不需再补种A群流脑疫苗)。

7、未完成A+C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2剂次间隔≥3年;第一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二剂次间隔≥12个月)。

8、未完成乙脑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已完成乙脑灭活疫苗全程免疫的不需补种;已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的视为未种;已接种23剂次乙脑灭活疫苗的只需补种第2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

9、未开始甲肝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已完成2剂次甲肝灭活疫苗免疫的不需补种;已接种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的儿童仍需补种1剂次)。

108月龄以上未开始风疹减毒活疫苗(包括含风疹成分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含风疹成分的疫苗。

1118月龄以上未开始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包括含腮腺炎成分的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含腮腺炎成分的疫苗。

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原则上每次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一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非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28天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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