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知识
结核病又称为痨病和“白色瘟疫”,是一种古老的传染病,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结核病。在历史上,它曾在全世界广泛流行,曾经是危害人类的主要杀手,夺去了数亿人的生命。1882年科霍发现了结核病的病原菌为结核杆菌,但由于没有有效的治疗药物,仍然在全球广泛流行。自五十年代以来,不断发现有效的抗结核药物,使流行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近年来,由于不少国家对结核病的忽视,减少了财政投入、再加上人口的增长、流动人口的增加、艾滋病毒感染的传播。使结核病流行下降缓慢,有的国家和地区还有所回升。所以,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宣布"全球结核病紧急状态",确定每年3月24日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结核病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结核病还是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结核病不仅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控制工作任重道远,但只要政府重视,加大投入,实施现代、科学的控制策略,长期、不间断地与之斗争,结核病是可以治愈和控制的。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它的传染途径主要是呼吸道传染,当排菌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喷出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时,健康人吸入肺部造成感染,而患结核病。据统计:一个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一年中平均可传染10——15人。
通过很多调查分析看,凡是咳嗽咳痰超过3周、咯血、发热或胸痛超过3周的就是一位“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就应当想到自己是否患了肺结核病。最好先到结核病防治所或结核病专科医院检查。但是从我市的结核病人就诊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结核病人首诊于综合医疗机构,综合医院因其本身的工作特点、任务、分工、经费和人力资源的限制,很难形成医生与病人间的固定联系,难以实现对结核病人治疗全过程的督导管理,不可能解决这个公共卫生问题,很多病人由于病情好转或药物副反应而私自停药,或由于经济原因等私自购买便宜的劣质药品,难以得到科学规范的治疗,滥用抗结核药品的结果是产生了大量耐药结核病人,增加了结核病的治疗难度。我市的各县市区疾控中心都设有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能够落实病人的全程督导化疗。因此,医院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结核病人应及时转至结防机构进行正规的治疗管理,各综合医院的领导和医务人员要从公共卫生的高度认识转诊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结核病转诊工作。同时病人要从自己和亲人的健康出发,及时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进行正规的治疗和管理。
如果你得了结核病,应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正规治疗,由于结核病的治疗需要的时间较长,为避免漏服药而造成治疗失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即直接督导下的短程化疗,对病人来说,就是每次用药都要在医务人员的观察下进行。如果你能够按医生的要求用药,那么治愈的机率在95%以上,要治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规律用药,既使用药几星期后自觉好转,症状改善也不能停止用药,这是因为很多结核菌仍存活在你的肺中。如果你不能够规律用药,这些药物就很难杀死你肺内的结核菌,而且很可能会再发病,一旦再次发病,以前用过的药物就会失去效力,意味着你肺内的结核菌已经耐药,不但你的病很难治愈,而且还会把耐药菌传给周围的亲人和朋友。科学的控制策略、长期、不间断地与之斗争,结核病是可以治愈和控制的疾病。
我市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实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厂矿、铁路、农场、林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暂住人口(在我市居居住三个月以上)及特殊人群中所有肺结核病可疑者均可到当地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或定点医院的结核病免费门诊就诊,可享受免费胸片及痰涂片检查;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均提供免费门诊抗结核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