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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5-13    【字体: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分别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的目的和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目的:一是通过风险监测,了解我国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科学评价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对健康带来的危害及其造成的经济负担,为有效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提供技术依据。

  二是通过风险监测,了解掌握国家或地区特定食品及特定污染物的水平,掌握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开展风险评估并适时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管理。

  三是通过风险监测,从一个侧面反映一个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指导确定监督抽检重点领域,评价干预措施效果,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信息。

  四是通过风险监测,指导科学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客观评价并发布食品安全情况,科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国内消费者信心,促进国际食品贸易发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对象是食品污染物、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物理、化学、生物因素)和食源性疾病,开展风险监测可以实现主动收集、分析食品中已知和未知污染物以及其他有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和流行病学信息,对食源性疾病有害因素,做到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早控制,减少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危害。

   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监测网络、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其中,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和主动监测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逐步建立实现与国际接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报告、数据分析机制,将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纳入卫生部现有的传染病报告网络,在全国部分医疗机构设立临床监测点,收集分析可疑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通过疾控系统所开展的是食源性疾病致病菌和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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