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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女子婚检查出艾滋隐瞒 婚后丈夫感染”引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2-01        信息来源:管理员        点击量: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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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当地媒体报道称:一对年轻男女在婚前检查时,女方被查出疑似患有艾滋病,但这一情况检测方和女方并未告知男方,男方在婚后不久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这一事件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配偶是易感染人群,他们是否就失去了对真相的知情权呢?《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也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将感染或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的义务。“如果不告知、不采取安全措施,出现感染他人的情况,要负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

由此可见,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外,也要履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的义务;同时,在生活中,也应以法律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夫妻或性伴间的二代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