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七)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机构,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主要职责是:
为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保障服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疫情报告、监测分析与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估;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预防性健康体检、职业健康监护及健康教育与促进;预防医学科研与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有科室22个,在职人员178人,退休人员149人,属市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75.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9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9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849.2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742.44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072.16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43.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2692.66万元、其他服务745.9万元、业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服务54万元、业务用车购置36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45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5897平方米;业务用车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5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9.26万元,项目支出8742.44万元。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2台。会议费预算数10.6万元、培训费预算数101.9万元。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